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工作,加快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根据皖人社秘〔2018〕10号《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省2018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采取网上自愿申请、信息系统校验及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切实落实好此项惠及广大毕业生及其家庭的民生工程,现将具体事宜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2018届毕业生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毕业生: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二)贫困残疾人家庭;
(三)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
(四)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五)残疾的高校毕业生;
(六)特困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按10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主要用于补助毕业生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缓解毕业生求职创业费用压力。
三、申领发放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自愿申请(2018年1月20日至2月12日)
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s://www.ahzwfw.gov.cn/)、“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http://61.190.31.165:7006/)、支付宝城市服务“阳光就业”专栏、微信小程序等四种渠道(以上四种渠道统称为“信息系统”),按照信息系统提示要求完整、准确填写申请信息。
(二)信息系统校验(2018年1月20日至2月12日)
为减少毕业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高工作效率,利用信息系统审核校验毕业生提交的申请信息,逾期提交申请信息,系统不再审核校验。
(三)人工审核校验
人工审核校验前需进行信息系统校验,信息系统自动审核校验不通过的,而毕业生认为自己符合申请条件,可在信息系统下载相关申请表格( 见附件1 ),填写纸质申请表,并将相关材料准备齐全后交至学院。
1.相关材料:
(1)书面申请(1式2份,需张贴本人照片,请在信息系统下载);
(2)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各2份);
(3)个人银行账户信息(学校核发的缴纳学费的银行卡)及银行卡复印件,空白处写上学生本人姓名、专业班级、学号、开户行(务必精确到支行);
(4)证明材料复印件2份: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相关证明材料、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扶贫手册》、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材料、毕业生本人或其父母残疾证以及特困生等相关证明材料。
2.人工审核报送材料:学院将学生材料收集整理,初审后将学生的申报材料纸质版和汇总表(见附件2 )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于3月1日之前交至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396337377@qq.com邮箱,逾期不再办理。 联系人:连立凯、王爱侠,联系电话:0553-3932539、3932075。
(四)多渠道公示(2018年3月8日至3月20日)
对通过信息系统校验、人工审核校验通过的信息,芜湖市人社局及学校同步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资金拨付(2018年3月底前)
采取资金直补到人,通过银行代发方式,将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提供的银行卡中。
四、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积极落实此项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布置此项工作,采取电话、微信、QQ、网络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动员,务必将政策通知到每一位毕业生,并积极协助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完成补贴申请。
(二)各学院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公布服务电话(请各学院于2018年1月26日前将具体负责同志及联系电话报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及时解答、处理学生在申领补贴过程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三)为规范落实此项工作,避免出现虚报、谎报等现象,设立监督举报电话,请各学院在向学生宣传过程中告知学生。
五、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
省人社厅:0551-62654537 邮箱:jyc@ah.hrss.gov.cn;
省教育厅:0551-62831871
省财政厅:0551-68150460
省扶贫办:0551-62603574
省 残 联:0551-62999456
校 纪 委:0553-3932826
特此通知。
学生处
2018年1月23日
附件:附件1 安徽省2018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doc
附件2 安徽省2018年求职创业补贴发放一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