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业生政审、调档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4-09-15 阅读次数:

2012届毕业生考研等政审、调档工作已经开始,为使工作有序进行,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政审

1.毕业生收到政审函(表)后,填写好个人基本信息。

2.到系部进行思想政治审查鉴定,系部党总支盖章。

3.需学生处(学工部)盖章的,再到学生处登记、盖章。

二、关于调档

1.毕业生收到调档函后,先到系部年级办公室登记,年级复印、留存《调档函》复印件,原件交至学生处。

2.毕业生须及时将《调档函》送交学生处办理登记、调档,以免延误规定的调档日期。请在《调档函》上注明本人年级专业、学号,以便准确查找档案。

3.办理调档时,未签约毕业生须交空白《就业协议书》,已签约毕业生须交《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解约证明(特殊情况可缓交)。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二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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