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皖南医学院开展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5-09-10 阅读次数:


中共皖南医学院委员会文件

校发〔20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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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皖南医学院开展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党委各部门、各附院党委、各党总支;行政各处级部门、单位:

《皖南医学院开展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党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学习,严格贯彻执行。

 

附件:1.“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

题”专项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

2.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统计表




中共皖南医学院委员会 皖南医学院

2015721

皖南医学院开展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

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是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的通知》(皖教工委〔201529号)要求,从20157月开始到年底,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的“五个有之”(即:故意刁难、吃拿卡要,虚报冒领、优亲厚友,贪污侵占、私分滥发,私办企业、大肆圈钱,同黑恶势力勾肩搭背、沆瀣一气),加大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把纪律挺在前面,把压力层层传导,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位,促进干部作风明显转变,增强反腐败高压震慑,构建维护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切实让广大教职工看得到、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促进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王先俊 章 尧

副组长:李 刚 刘人人 廖圣宝 吴金月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王成斌 方国庆 刘文艳

吴少云 吴新华 李 萍

李国柱 应 斌 郑兰荣

段 齐 洪宗元 姚应水

徐朝阳 谢孝志 窦 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专项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吴少云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重点

本次专项工作针对当前少数党员干部存在的违纪违法、侵犯群众利益、小官贪腐等现象,着力查处六个方面的问题,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整治大小“四风”问题。主要是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三十条”规定精神的落实,坚决防止“四风”反弹。严禁利用学校食堂、餐厅公款聚餐,违规接待或超标准接待;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在培训中心搞奢靡享乐;严禁以学习调研、考察培训为名公款旅游;严禁超标准配备公车以及公车私用;严禁借婚丧嫁娶和节庆假日敛财;严禁违规发放福利和各种津补贴。整治在工作中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2.整治考试招生违规问题。主要是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学校招生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严禁突破招生计划录取、突破公示优惠分值录取、降低标准录取、录取时变更专业、违规转学等行为。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惩各种暗箱操作、弄虚作假、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违规行为。

3.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主要是全面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教育部“10条禁止性规定”、“7种禁止行为”和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的规定。建立教师信用制度,完善师德师风建设与教师管理投诉平台,将师德作为教师年度考核、岗位聘任、职务(职称)评审、绩效评价和评优奖励的首要标准。严肃惩处学术不端和造假行为。

4.加强科研经费管理。主要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部、财政部、科技部及我省有关科研经费管理意见办法,推进高校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改革。加强科研经费预算管理,建立健全科研经费管理责任制。坚决纠正违规使用科研经费问题,严肃查处虚报冒领、假公济私、奢侈浪费等行为,严肃惩处套取、截留、贪污、挪用、滞拨资金等行为。

5.加强基建项目管理。主要是严格遵守国家基本建设法律法规,完善学校内部基建管理制度。加强基建项目建设成本控制,加强基本建设工程专项检查,建立健全基本建设管理和监督的风险防控体系。严格基本建设审批制度、招投标制度,严禁违规建设、超预算建设,严查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行为。

6.加强物资采购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采购监管制度,严把物资采购关。科学构建评标专家库,完善采购内控机制,对采购预算、采购程序、采购环节和采购结果等实施动态管理,重点加强对自行组织采购活动的监督。重点防范分散采购、规避招标、经办人与供应商私下协议以及商业贿赂等的廉政风险,严肃查处在采购活动中违规操作和收受回扣、手续费等问题。

四、组织实施

专项工作从20157月开始到201512月底结束,主要围绕“查问题、严问责、强督查、建制度、抓典型”五个步骤进行:

1.排查线索,列出问题清单。各二级机构党组织,各部门、单位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精神,采取不同方式广泛宣传专项工作的意义、要求,动员广大教职工主动参与专项工作,从服务对象的角度提出意见和问题。从7月开始到年底,各部门、各单位坚持开门查找问题,围绕专项工作的重点内容,部署安排本部门、单位的工作任务,明确查纠重点和目标,紧扣“五个有之”的总体要求,结合师生座谈会、设立意见箱、专题网站、调查问卷、廉政风险点倒查等方式对本部门、单位的工作机制、环节和工作人员存在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开展拉网式排查梳理,重点排查党的十八大以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主管责任单位发挥主管职能作用,在职责范围内统筹组织落实部门开展自查,组织实施单位根据要求进行自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逐条细化,列出问题线索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集中排查后,坚持动态排查,每月10日前排查一次,及时发现、及时登记,筛选问题线索,及时报送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部门、单位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线索,要组织力量进行查纠,活动办畅通信访、网络、电话等渠道,接受群众举报投诉,并对排查出的线索进行跟踪问效,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2.执纪问责,推进作风建设。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排查整治职责范围内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把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各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带头查摆剖析,从自己查起、从自己改起、从自己严起。对群众身边“四风”问题突出的,依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以及出现严重腐败案件、影响恶劣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对“四风”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治理不力,甚至袒护包庇的,要严肃问责,不仅要追究主体责任,还要追究监督责任。

3.专项督查,坚持问题导向。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正风肃纪、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以及“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财务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开展查纠。充分发挥党风党纪监督员、特邀监察员、党总支纪检委员的监督作用,拓宽问题线索来源,及时发现、及时登记、及时办理。各主管责任单位和组织实施单位要加强问题研究,精心谋划部署,坚持日常检查与专项督查、动态督查相结合,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校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将会同有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工作督查,对专项工作开展中态度消极、措施不力、群众不满意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改正;对性质比较严重、影响比较恶劣或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问题进行重点督办,必要时直接查办。

4.建章立制,注重源头预防。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专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总结,细化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落实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期限,并以适当的形式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评议。坚持查处与整改并重,纠正问题与完善制度并重,着力从机制与制度上查找问题原因,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做到发现一类问题、完善一批制度,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从根本上整治“四风”突出问题,从源头上防范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加强教育招生、科研经费、基建项目和物资采购等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完善权力清单;结合师德师风、医德医风等行业行风建设,完善评价体系,探索监督惩戒有效机制,着力从源头上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5.狠抓典型,强化警示教育。各部门、各单位要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针对党员、干部存在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利用查处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坚持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党员干部,加强教育监管、强化警示震慑,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紧盯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保持高压态势,形成有力震慑,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发挥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对照本次专项工作确定的重点工作内容,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明确查纠重点,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职尽责,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不断提升教职员工的满意度,确保专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

2.注意统筹联动。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既是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举措,又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深化作风建设的推进载体。各部门、各单位要注重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三十条”和校“十八条实施细则”等规定,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严、从实、从细落实专项治理活动。

3.注重惩防并举。将专项治理活动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结合,注重查纠结合、查教结合、查建结合,深化廉政教育引导,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类问题。

4.做好信息报送。各部门、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联络员名单和联络方式于724日前报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员做好月报工作,于每月15日前向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本部门、单位当月专项工作进展情况、排查出的问题线索和违纪违规问题(见附件2)。













皖南医学院办公室 20157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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