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上午,口腔医学院党总支中心组扩大会议在学院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传达校党委中心组学习会议精神,专题学习新修订的《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学院总支委员、支部书记、科级干部和辅导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党总支书记柴琳主持。
会上,党总支书记柴琳传达了校党委中心组第4次学习(扩大)会议精神,带领大家详细解读了新修订的《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大家认识到修订《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是具有重大意义,是全面推进依法从教、依法管理的重要成果。大家结合“两法”修订的背景以及新旧版本的差异,结合学院工作的实际,通过身边的事例,共同学习讨论。柴琳要求口腔医学院各教研室、实验室、各学生年级要以此次学习为契机,在师生当中加强学习宣传,形成良好学习氛围,践行法治精神,提升学院管理和服务水平。
最后,柴琳带领大家学习了《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她指出《实施意见》包括五个部分,内容丰富,是中国共产党对国家举办的普通高等学校领导的根本制度,是高等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重要保证,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她强调学院作为学校的二级单位和基层部门,更应该毫不动摇,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做好学院党务、教学、科研、学生等各方面工作。会上,柴琳还对近期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学生党员发展、教工党员创新性学习等工作进行了布置。
(吕晓飞/文张晋艳/摄柴琳、张卉/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