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他们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国家教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 现将综合测评办法修改如下:一、综合测评总积分方法:综合测评由四个方面组成,即专业学习、思想品德、身心素质、实践与创新能力。其中业务学习为75分,思想品德10分,身心素质8分,实践与创新能力7分,总积分为100分。二、综合测评内容及评分标准:(一)业务学习积分业务学习积分由学习成绩和附加分两部分组成(不含体育、德育课成绩),其中业务成绩占73分,附加分占2分,其计算公式为:业务学习积分=学习成绩×73%+附加分(满分2分) 考试课总分×0.6 考查课总分×0.4 1、学习成绩=(----------------+-----------------)×73% 考试课门数 考查课门数 2、附加分(1)500人以上的年级,学习成绩在全年级前10名、20名者分别加0.3、0.1分;30人以下,取第一名,加0.3 33 分;50人以下,取前2名,第一名加0.3分,第二名加0.1分;100人以下,取前4名,第一、二名加0.3分,第三、四名加0.1分;200人以下,取前8名,第1-4名加0.3分,第5-8名加0.1分;300人以下,取前12名,第1-6名加0.3分,第7-12名加0.1分;400人以下,取前16名,第1-8名加0.3分,第9-16名加0.1分;(2)英语四级通过者加0.2分,优秀者加0.4分,六级通过者加0.5分。(3)通过省级计算机水平二级者加0.2分,通过国家二级者加0.4分。(4)撰写的专业论文在省、国家级刊物上发表,每篇分别加0.5、0.6分。(5)参加科技活动小组者,加0.2分;在科技活动中有发明创造,经有关专家鉴定并认可者加0.4分。(二)思想品德积分思想品德积分由德育课成绩、基础分和附加分三部分组成,其中德育课成绩3分,基础分4分,附加分3分。 1、德育课成绩(1)等级计分按优=95,良=85,中=75,及格=65,不及格=50换算,以下类同。(2)未开设德育课的年级,学年成绩均按3分计入。 1、 基础分 内容含:组织纪律、劳动卫生、文明行为等。 2、 附加分 内容与基础分相同,由学生评议.减分由辅导员操作,减分幅度在0.1-0.8分之间.内容为: 34 (1)损坏公物,严重浪费水电、粮食者。(2)抽烟、酗酒者. (3)骂人、打架斗殴者. (4)隐瞒、包庇不良现象者。 (5)男女交往,举止不当,造成不良影响者。(6)宿舍卫生在检查中不合格者. (7)受院、系通报批评;受到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者。(8)无故迟到早退及旷课者。(9)班级活动无故缺席者;年级大会无故缺勤者;学生干部会议缺席者。(10)在公共场合大声喧哗。(三)身心素质身心素质积分由体育课成绩、基础分和附加分三部分组成,其中体育课成绩3分,基础分3分,附加分2分。 1、体育课成绩(1)有体育课的年级该课程每学期成绩按每学期成绩×3%计算。(2)无体育课的年级,按每学年达标成绩×3%计入。 2、附加分 内容含:心理素质、健康状况、早锻炼,各种体育活动情况。加分由学生评议。减分由辅导员操作。减分幅度在0.1-0.6分之间。内容含:拒绝参加各种文体活动。(四)实践与创新能力由基础分4分和附加分3分两部分组成。 35 1、 附加分内容含:社会实践、社会活动、创新能力。加分由学生进行评议。减分由辅导员操作。减分幅度在0.1-0.5分之间。内容含:(1) 无故不参加社会实践活动。(2) 拒绝完成组织上交的社会活动。三、综合测评实施程序 1、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每学年进行一次,测评工作开始前,各年级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测评办法,了解掌握测评内容和评分标准。 2、测评由年级办公室组织实施,以班级为单位在学生自测的基础上进行。 3、年级办公室应将一学年日常记载资料汇总,计算出测评总分。 4、年级办公室根据测评分排列名次,填写《皖南医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一览表》。报系(部)初审并报学生处审核,经审核向学生公布。四、每学年在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基础上进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奖学金的评比。 注:细化项目供辅导员参考:(1) 课外体育锻炼: 主要考察学生参加早锻炼和课外体育活动情况。 (2) 特殊体育才能: 主要考察学生参加各级运动会及其获奖情况。(3) 心理素质: 主要考察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和承受挫折等 36 能力。(4) 生活态度与习惯: 主要考察学生生活卫生习惯及在宿舍、教室等公共场所的表现。(5) 社会适应与自律能力: 主要考察学生的适应能力和自制能力。 (6) 社会实践: 主要考察学生参加社会工作、专业实习、军训和社团活动的情况以及在日常生活中的表现。(7)科研创新能力: 主要考察学生在各类科技竟赛和学术研究中取得的成绩和发表论文的情况。
皖南医学院 二��三年 九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