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南医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委中心组学习的意见

时间:2014-09-15 阅读次数:

印发《皖南医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委中心组学习的意见》


党委各部门,附院党委,各党总支:

为提高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水平、领导干部思想理论水平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水平,进一步发挥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示范带动作用,经研究决定,现将《皖南医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委中心组学习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安徽省属高校党委中心组学习检查考评标准



中共皖南医学院委员会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皖南医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委中心组学习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中心组学习,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学校事业科学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意见》(中办发[2008]17号)结合我校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第一条 党委中心组学习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习理论的重要组织形式,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措施,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学习型政党的重要途径,对于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推动全校理论学习深入开展和促进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第二条 党委中心组学习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建设学习型领导班子和学习型党员干部为主要目标,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要求,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理论素养、学习能力和工作水平,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不断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取得新成效。

二、学习内容

第三条 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认真研读马列著作和党的创新理论,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一脉相承而又与时俱进的科学体系,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第四条 深入学习和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学习领会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各项规章制度,学习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加强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精神。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

第五条 深入学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及时传达学习教育系统有关政策文件和法律法规,领会和把握党和国家对高等教育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针对高等教育发展道路、学校改革发展稳定、提高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水平等进行深入思考。

第六条 深入学习党的历史、中国历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历史,从历史经验中汲取丰富营养,提高鉴古知今、彰往察来、把握正确前进方向的能力。注重学习哲学著作,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善于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观察形势、分析问题、指导工作,切实增强哲学思维、辩证思维、创新思维。

第七条 深入学习高校管理、医学教育、医疗管理、经济管理等方面知识,把握高等教育规律、医学人才培养规律、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提高驾驭能力、发展能力和决策能力。坚持学习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知识,把学习党的理论同学习经济、政治、科技、法律、文化、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新知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运用科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八条 深入学习实践经验,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坚持向实践学习,不断总结新经验、提高新认识。关注师生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学校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党的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责任意识、风险意识、问题意识,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学习形式

第九条 集体学习研讨是党委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形式。要精心设计学习主题,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交流,认真进行学习讲评。丰富学习方式,积极运用学习讲坛、辅导报告、录像教育、网络在线等形式开展学习,充分调动党委中心组成员的学习积极性,提高学习效果。党委中心组年度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

第十条 个人自学是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的基础。要根据形势和任务的需要,明确领导干部自学的要求,认真学习指定书目。党委中心组成员要自觉强化学习意识,勤于学习、善于学习,不断增强自身素质和工作本领。

第十一条 专题调研是深化理论学习、运用学习成果指导实践的重要途径。党委中心组要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深入基层、深入师生,扎实调研和研究问题,积极撰写调研报告。

四、学习要求

第十二条 党委中心组学习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坚持改造主观世界和改造客观世界相结合,切实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切实推动实际问题的解决;坚持领导干部作表率,调动广大党员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坚持改革创新,丰富学习方式,提高学习效果。

第十三条 严格规范学习管理,根据上级的要求和学校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和要求。学习计划、学习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加强学习管理,做到签到簿、会议记录簿、中心组成员个人笔记簿“三簿”齐全,建立规范完整的学习档案。党委中心组每次集中学习参学率不低于85%,中心组成员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事后及时补学。集体学习时,与会人员要严肃认真,提前准备,积极参与交流讨论,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并在年底交回备案。

四、人员组成

第十四条 党委中心组成员为校党委委员。根据学习内容和工作需要,可吸收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第十五条 党委中心组设组长、副组长,配备学习秘书。校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宣传思想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党委宣传部负责人任学习秘书。

第十六条 党委中心组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副组长配合组长做好学习的组织工作。学习秘书负责拟定学习计划,提供学习材料,做好学习服务工作。

五、组织领导

第十七条 坚持把加强和改进中心组学习作为重要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在经费保障、组织保障等方面抓好落实。党委书记为中心组学习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抓好中心组学习。党委中心组成员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做认真学习的表率,以自己的示范作用推动全校干部群众的学习。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加强和完善二级中心组的学习。

第十八条 加强对学习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通报学习情况和成果,通过校报、校园网等方式报道学习情况,促进学习成果运用。党委中心组成员要带头学习、带头上党课,注重加强理论思考和研究。学校领导班子年度工作总结和党委中心组成员述职述廉中,应有述学和参加党委中心组学习情况的内容。党委宣传部门要会同组织部门定期对二级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第十九条 各二级中心组可结合本部门、单位实际,参照本意见执行。

第二十条 以往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本意见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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