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校党委领导下,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的宣传、执行。
2.履行学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谋划落实党的建设各项工作,负责落实学院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3.认真搞好党委自身建设,指导党支部开展工作,做好党员发展及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
4.负责召开党委会,领导制定党委各项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
5.会同学院行政做好部门科级及以下干部选拔、培养、管理等工作。
6.负责学院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学院德育和安全稳定工作;配合学院行政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7.负责本院教职工在选派出国、职称评审等方面的政治审查工作。
8.参与讨论和决定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学院行政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9.分管学院工会等群团组织,支持其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围绕学校中心任务独立开展工作;做好学院统战工作。支持有关部门做好离退休和关心下一代等工作。
10.承担上级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及党委日常工作。
2016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