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皖教〔2019〕2号)、《皖南医学院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修订)》(校政〔2018〕18号)、《皖南医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修订)》(校政〔2017〕118号)、《关于开展2019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学生〔2019〕36号)和《关于做好2019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学生〔2019〕25号)的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2019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和2018-2019学年学习成绩排名,经学生个人申请、年级评议和反馈、学院审核和公示等程序,开展了2019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评审工作。
9月19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拟推荐曹亚男同学获国家奖学金,吴贝贝等21名同学获国家励志奖学金。现公示拟推荐名单,具体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9年9月20日至2019年9月25日17时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口腔医学院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553-3932441
口腔医学院
2019年9月20日
附:1、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2、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附件1 2018-2019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xls
附件2 2018-2019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公示.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