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部关于严格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管理的通知
发布人:柴琳 发布时间:2018-01-08  浏览次数:3901

中共皖南医学院委员会

宣传〔20183


宣传部关于严格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管理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管理,严格保密审查工作,严防泄密事件发生,按照《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中秘文发〔2017111号文件严格机关单位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管理的通知》(厅字〔201782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中央文件、国务院文件发布。各部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中央有关文件发布、阅读传达和管理工作的规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公开发布中央文件、国务院文件(含以中央办公厅名义、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的各类文件)全文、摘要或消息稿。如需刊登上述文件全文、摘要或消息稿,应当从人民日报、新华社等中央新闻单位或中央人民政府网站转载。

二、严格控制转载文件、电报的来源。各部门、单位网站转载其他机关、单位的文件、电报,应当从文件、电报的制发机关、单位官方门户网站或该机关、单位授权的媒体转载,严禁从未经授权的网站转载。转载页面上要准确清晰标注转载来源网站、转载时间、转载链接等。

三、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各部门、单位应当严格依照保守国家秘密法、信息公开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以及学校党务公开和信息公开有关制度,严格保密审查,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审核与发布,确保发布的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和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信息。各部门、单位要按照“谁发布,谁审查”“事前审查”和依法公开的原则,严格实行信息提供部门自审、信息发布部门审查和分管领导审核批准“三审”制,坚决杜绝涉密信息或敏感信息在微博、微信、QQ群发布的现象发生。在公示学生信息时,要坚持信息简洁、够用原则,公示学生姓名、学校、院系、年级、专业、班级等基本信息,不得将学生身份证件号码、银行卡号、电话号码、出生日期、家庭住址和收入、QQ号、父母姓名等个人敏感信息进行公示。

四、认真做好检查整改。自即日起,各部门、单位要立即对本部门、单位的互联网网站、微博、微信、QQ群等进行全面检查,认真查找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改进措施,定期自查,认真整改;要组织核查是否违规发布中央文件、国务院文件(含以中央办公厅名义、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的各类文件)及省委文件、省政府文件(含以省委办公厅名义、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各类文件)全文、摘要信息或消息稿,对已刊登信息进行彻底清理,消除泄密隐患;全面排查学生公示信息,原则上要将超过公示期限的学生信息从学校各网站全部撤下。对于公示期内的学生信息,必须将公示信息中含有的学生身份证件号码、银行卡号、电话号码、出生日期、家庭住址和收入、QQ号、父母姓名等一律删除清理,在清理过程中做好相关记录。

各部门、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网站信息发布,同时做好学生信息公示自查自纠,做到立行立改。学校将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分级负责的长效机制,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规范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工作。对违反规定、造成泄密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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